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河南保险业认真贯彻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战略部署,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四个强省”建设,行业自身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均取得新的成效,彰显了整个行业的责任担当。
一、行业发展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业务高速增长,实力不断壮大
在改革推动、需求拉动、政策驱动合力下,保险行业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2016年,全省实现保费收入1555.15亿元,位居全国第6,中部六省第1,同比增长24.54%。全省保险资产总额达3248.42亿元,同比增长21.56%;赔付支出547.98亿元,同比增长22.4%。全年累计提供风险保障51.95万亿元,为人民群众未来养老和健康积累准备金3727.39亿元,缴纳税费32.18亿元,代缴车船税28.4亿元。省内保险市场主体从72家增加到77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63万人,为社会提供新增就业岗位7.7万个。
功能有效发挥,服务能力提升
2016年,河南保险业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加快重点领域保险业务发展,在现代金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灾害救助体系、农业生产支持体系和社会管理支持体系中持续发力,行业价值担当充分体现。
推动保险资金“引金入豫”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大力配合“引金入豫”工程,会同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举办“保险业投资机构河南考察对接会议”,达成408亿元保险资金投资协议,其中人保投控与省豫资公司合作设立“人保-河南城市发展基金”,支持我省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总额200亿元,前期50亿元资金已经到位。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密切相关的出口信用保险、科技保险、贷款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服务外贸企业1014家,支持外经贸规模41.85亿美元,对我省出口企业覆盖率达20.6%,同比增长3.3个百分点,通过企业、信保与银行三方的赔款或应收账款转让融资安排累计为全省提供信保项下融资便利超过2.52亿美元。保证保险累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支持118.23亿元。
主动优化保险供给,提升“三农”服务能力。2016年全省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作物承保覆盖面同比分别提升10.33、14.93、30.49个百分点。在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农业保险产品区域产量保险、目标价格指数保险,小麦区域产量保险试点在商丘虞城、驻马店新蔡、南阳邓州等3个县(市)21个乡镇开展,累计承保面积82.41万亩。目标价格指数保险已涵盖生猪、玉米、大蒜等种养两业多个品种,实现了农业保险“保成本”“保产量”“保价格”多元保障方式并存互补。立足贫困地区农业生产资源和特色,因地制宜开展茶叶低温霜冻气象指数保险,大蒜、苹果、核桃等特色优势产品保险。2016年,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7.91亿元,同比增长60.36%,增速居全国首位。
有效防范行业风险,保险监管成效显著
河南保监局立足新常态下保险业发展特点,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统筹做好风险防范、市场秩序规范、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坚持防风险不松懈,按照抓早抓小工作原则,年初对全年给付退保情况测算预估,绘制年度风险地图,确定风险监测重点。认真开展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对非正常退保、保险业参与非法集资等风险,保持严密防范,全年保险业未发生群体性事件等重大风险。完善12378保险投诉热线,成立河南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功能涵盖消费者咨询、投诉、调解以及反保险欺诈等全方位维权服务,积极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创新设立保险社会法庭,全省保险诉调对接机构共成功调解案件24694件,调解案件金额3.89亿元。组织开展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亮剑行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力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开展“两加强、两遏制”回头看检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完整性和真实性专项清理整顿以及保险销售行为规范性、客户信息真实性、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坚持“同查同处,双处双罚”,较好地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 多路径致力于脱贫攻坚
河南保险业立足省情,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保险在扶贫方面独特的体制机制优势:通过保险市场化机制,对受灾贫困人口精准补偿;通过保险大数法则和风险分散机制,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通过融资增信功能,帮助贫困地区从“输血式”发展向“造血式”发展转变,探索形成包含一揽子保险综合服务、参与特殊救助、推进产业扶持、农业保险支农惠农等多种精准扶贫模式,助力脱贫攻坚战略落地。
全方位支持扶贫,保证“脱贫路上零风险”
在河南保监局的指导下,省内多家保险公司立足省情,试点开展涵盖贫困群众多方面保障的一揽子保险服务扶贫方案,提供生活生产全方位保险保障,一是开发针对性产品。中原农险在兰考县实施“脱贫路上零风险”综合保障项目,针对贫困户、脱贫龙头企业等面临的各类风险,设计出包括农业保险、农民意外健康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农房保险、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16个险种在内的一揽子承保方案,兜底农业生产自然灾害、主要劳动力恶性疾病或意外伤害、农民及涉农企业缺乏抵押担保等主要风险和困难。2016年,兰考“脱贫路上零风险”综合保障项目经验已复制推广至4个贫困县;6市、35县、3区与中原农险签订包含推广“脱贫路上零风险”保险扶贫模式的合作协议,含22个贫困县。13个省辖市扶贫办推广贫困人口专属小额保险产品组合。
扶持产业脱贫,实现由“输血”向“造血”转变
大力推动保险资金运用、融资增信类保证保险业务,提供融资支持、增信服务、风险保障,实现由“输血”扶贫向“造血”扶贫转变。一是试点保险资金支农直接融资。人保财险在三门峡卢氏县试点“政融保”保险资金直接融资模式,实行“政府政策支持+保险资金融资+保险风险保障”的运作模式。2017年,在省直工委推动下,全省全面推广,注资基础额度20亿元,助力脱贫攻坚。二是开发扶贫信贷增信产品服务。中原农险、中国人寿、太平洋产险、中华联合等多家保险机构针对贫困群众难以提供有效的抵押品和担保物,资产无法盘活,无法获得贷款的脱贫制约因素,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农业保险保单质押,拓宽保险增信路径,累计支持贫困农户、农村企业信用贷款3.86亿元。三是为扶贫产业项目提供风险保障。英大财险、鼎和财险依托电网背景,为焦作、商丘夏邑县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提供光伏组件质量保证与功率衰减保险、太阳光照发电指数保险,助力光伏扶贫项目。
推动支农扶贫,防范生产经营风险
河南保险业抓住河南贫困人口的主体是农民、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农村的实际,大力推进农险扶贫,着力提升支农惠农力度和水平。一是扩大粮食生产保障覆盖面。河南是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全省把提升主要粮食作物保险覆盖面作为农业保险扶贫的基础工作。2016年,全省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取消104个国家级产粮大县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的县级保费补贴,原县级保费补贴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推动全省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作物承保覆盖面同比分别提升11.52、10.81、30.56个百分点。二是丰富农业保险保障方式。创新开展农业保险产品区域产量保险、目标价格指数保险,小麦区域产量保险试点在商丘虞城、驻马店新蔡、南阳邓州等三个县(市)21个乡镇开展,累计承保面积82.41万亩,今年有6个乡镇达到赔付标准,总赔款为748.04万元。目标价格指数保险已涵盖生猪、玉米、大蒜等种养两业多个品种,实现农业保险“保成本”“保产量”“保价格”多元保障方式并存互补。三是加大特色优势农业保险扶贫力度。立足贫困地区农业生产资源和特色,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产品保险,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群众发展生产。太平洋产险针对大别山革命老区信阳的茶叶种植,试点开展茶叶低温霜冻气象指数保险;针对三门峡地区的苹果、核桃种植等开发特色优势种植养殖业保险,对贫困户参加特色优势保险,由公司承担70%保费。人保财险结合开封杞县30万亩大蒜产业发展需求,定向研发大蒜种植保险和价格保险。
三、 全面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的问题,河南省在全面实施大病保险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从省级层面全面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通过发挥保险机制精准优势和功能作用,积极探索保险业服务困难群众健康保障的新路径。
据统计,河南困难群众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高达42%,个别地区超过50%。针对这一情况,2014年河南开始在焦作试点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经过两年多的调整完善,2016年11月,河南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在全省全面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实行保障对象的“特惠制”与“普惠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不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行“特惠制”,险种立足于减轻困难群众大额医疗负担这一基本点,坚持量体裁衣、精准发力,保障对象仅限于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3类人群。保费按照人均60元标准筹集,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2∶4比例全额承担,部分贫困县市由省财政全部承担。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后,全面覆盖了河南600万左右困难人群,有效解决这一特殊群体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后依然“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运营管理全省统筹,实施过程中坚持“三统一”
为提高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抗风险能力和管理效率,河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资金管理、统一报销政策,既有效保障了运行的稳定性和资金的安全性,更从制度层面解决了资金筹措、基金调配、报销政策等省内不同地区存在“凹凸面”的问题,避免以往各地组织实施条块分割、政出多门、模式杂乱、无法调剂等不利状况。同时,商业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的信息系统与全省现有的基本医保系统、大病保险系统“无缝对接”,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上不封顶保障兜底,给困难群众吃上“定心丸”
考虑到困难群众特殊性,与基本保险、大病保险设立封顶线不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坚持“兜住保障底线”这一原则,报销时不设封顶线。补偿比例设计上采取分段累进制,原则上“花的越多,报的越高”。同时,针对困难群众收入偏低大病保险起付线下存在支付困难的情况,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也由大病补充保险进行报销,解决困难群众后顾之忧。此外,困难群众作为重点人群将全部纳入河南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对象,免费享受公共健康服务,最终不仅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还要“少生病”。
四、 探索食责险发展新路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5年,河南保监局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联合发文,鼓励各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发展食品责任保险。人保财险等6家产险公司在全省80%的省辖市试点食品责任保险业务,5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全部将保险纳入食品安全风险防范体系,累计承保746家单位,提供风险保障21.57亿元,先后涌现出以全县统保为主的汤阴模式、以学校为细分市场组织统一投保为主的洛阳模式和以食品加工企业单独投保为主的新郑雏鹰集团模式。特别是汤阴作为全国食品工业强县以财政给予保费补贴(比例80%)为支持,以全县统保形式为140家食品企业提供风险保障3.58亿元,涵盖食品产业链的生产、流通、餐饮和学校等重要环节,成为汤阴强化食品监管五大体系(监管体系、溯源体系、诚信体系、检测体系和生态体系)中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保企业在商品上无偿使用保险公司标示,有助于提升消费者的信心,食品责任保险成为“放心食品,诚信汤阴”的新名片,塑造了汤阴食品产业竞争新优势。
精准定位保险需求,注重完善保险产品。一是扩大保险责任范围。针对食品生产企业退、换货时有发生的实际情况,将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退、换货运费调整为保险责任。同时,针对学校食堂等群众性餐饮场所火灾等意外事故,将投保单位在经营场所内由于被保险人过失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纳入保险责任。在保费不变的情况下,以附加险的形式扩大了保险责任,增强了保险产品的吸引力。二是提高保障程度。鉴于食品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大的特点,适当提高了食品流通和餐饮企业的保险责任限额。三是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对于风险管理基础较好、赔付率较低的企业,在续保时适当下调保险费率,使风险转移价格与风险状况更加匹配。保险产品的改进,有效满足了保险需求,调动了投保积极性。 |